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上海一女子被判3年半
去年12月4日,一名女乘客在搭乘783路公交车时抢夺车辆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击其他车辆。今天上午九点三十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的案件。涉案女子梁某当庭被判处**三年六个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庭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梁某有法律酌定的从轻情节,最终当庭判处其**三年六个月。2018年12月4日早上九点钟左右。52岁的女子梁某乘坐783路公交车在浦东新区张杨路、居家桥路站点错过下车时机。她要求司机王师傅开车门让她下车。这时公交车其实还没有驶离站台。驾驶员王师傅于是给她打开车门。但车门打开后,梁某却并没有下车,而是站在后门这里指责驾驶员。在这个过程中,驾驶员两度打开车门,但梁某都没有下车。于是双方发生争吵。随后,驾驶员关上车门、启动了车辆。气不过的梁某冲到驾驶座旁边,强行拽拉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击左侧车道上,等候信号灯的电力公司工程车。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公交车乘客及路人的伤亡。事故发生后,车上乘客也纷纷指责梁某的行为。梁某随后被接警赶到的派出所民警控制。(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君芳李翔)相关新闻:一巴掌换4年牢!女子掌掴海口公交司机案今天判了!海南日报2018年底,海口发生一起“乘车女子掌掴公交司机”事件,原因竟是因质疑车费贵了1元!随后该乘客陈某荣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逮捕回顾↓↓视频丨海口30路公交车行驶途中,一女子突然掌掴司机,结果......今天(5月9日)该案宣判陈某荣被判处**四年5月9日上午,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陈某荣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4年。事发后,陈某荣被拘留据了解,2018年12月27日12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荣在海口市港澳开发区登上了车牌为琼A0XX7X的30路公交车准备前往海口汽车西站,该车驾驶员为海口公交集团公司司机符某明,陈某荣上车后因车费问题和符某明发生了争执,当车行驶至海口汽车西站时符某明提醒陈某荣下车,陈某荣没有理会。约13时50分许,该车行驶至海甸岛五西路万福新村附近时,陈某荣来到驾驶座旁边质问符某明耽误其时间,并将驾驶座上方悬挂的一面国旗扯下扔在地上,符某明要求陈某荣把国旗捡起来,陈某荣在车辆仍在行驶过程中用手朝符某明的脸上打了一巴掌,符某明立刻采取制动措施将车停稳,之后报警将陈某荣抓获。这个还给她打啥马赛克? 活该 嗯
活该
多判几年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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