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教人字〔2018〕24号各县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结合济南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核心,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强化教师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自觉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及其教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三、重点任务(一)加强教育学习,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1.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2.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3.实现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常态化。建立定期学习、教育制度,要有计划、有标准、有考核,全面推进师德全员养成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把师德培训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新学期全员学习第一讲、岗位练兵和骨干培养的首要内容。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通过开展师德巡回报告、经验交流、师德论坛、案例评析、实践反思等模式,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突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定、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强化师德实践,让广大教师走进社区、企业、社会,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学习,剖析教师队伍中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4.完善教师宣誓制度。在教师节期间或举办重大活动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教师宣誓活动;新入职教师应举行宣誓活动。把开展教师宣誓活动作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宣誓活动,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荣誉感。5.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认真备课上课;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二)突出师德激励,努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6.发掘师德典型,定期开展表彰活动。重视发掘身边的“四有”好教师,及时发现、总结、推选优秀师德典型。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多种形式的评选表彰奖励,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用先进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让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让广大教师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进一步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职业自豪感。7.丰富活动载体,立体化宣传师德模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每年9月定为“师德师风宣传月”,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契机,积极开展教师读书、师德征文、“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师德标兵”“最美教师”评比表彰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鼓励广大师生创作拍摄廉洁教育专题视频、编排校园情景剧、开设校刊师德专栏等方式,推出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采的文化作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支持体系,组织开展送教下乡、关爱留守儿童等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良好的教育志愿服务制度环境,推动教师参加志愿服务蔚然成风。立体化宣传师德,主动联合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利用好宣传栏、廊道墙壁、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积极营建优良师德校园文化,积极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全方位展示阳光美丽、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教师形象。8.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专业指导,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唤醒职业幸福感,激发工作热情。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在涉教、涉校、涉师的事件和纠纷处理中,要及时关注舆情,充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避免舆论绑架,真正让教师放开手脚开展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三)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根除师德问题痼疾。9.“疏堵结合”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要常抓不懈,坚决落实好市教育局的监管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学校的主体责任、校长书记的第一责任和教师的直接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发生。重点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面对面或网络授课等方式从事或参与“一对一”、“一对多”、提供辅导材料、推荐学生等有偿补课相关活动谋取利益的行为,整治民办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管理工作的行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同时,各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形式的义教助学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个性化的辅导需求。10.重点开展师德“十条红线”越线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定期组织教师原原本本学习教育部“六个严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等相关文件,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力求将触碰师德“十条红线”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四)强化师德监督,完善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1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完善“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所有教师新学期开学时都要签订《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承诺书》,向社会和家长、学生公开作出师德承诺,接受监督。通过“万名教师访万家”、召开家长会、设立师德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和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12.完善师德问题受理、报告与查处机制。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处必严、有责必究。一是快速受理。做好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投诉举报的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师德信访台账。二是严格程序,及时查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办理,在接到举报投诉线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有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调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做出说明或视情况补充调查。三是逐级报告。各学校要将收到的师德投诉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及反馈情况等及时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正在发生或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要逐级进行专题报告。(五)严惩失德行为,强化师德考评结果的运用。13.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违反师德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注册;违反《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建立完善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14.开展师德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体现奖优罚劣。贯彻落实《济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健全教师个人自评、学生和家长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方测评机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并记入个人档案。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教师出现负面清单列举的行为,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强化保障15.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确保我市师德建设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成立济南市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社会督查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校长、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16.形成工作合力。学校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全面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17.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各县区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考评,不定期委托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开展县区师德建设社会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价县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也要加大对各学校的督查检查力度,久久为功,长抓不懈,持续深化。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本意见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2018年的才出来。呵呵!出发点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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