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宣传员 发表于 2024-8-26 15:44

【以案释法】于某某侮辱他人被拘留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打击网络谣言【警情发布】(五十四)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济南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人员,有力净化了全市网络社会环境。案例:近日,报警人武某某称有人某健身房微信群中辱骂自己,并造谣称其多次在健身房内偷窃。经调查,违法行为人于某某,因该行为已构成侮辱,济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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