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 发表于 2010-12-6 18:07

暴走团--走遍金章丘 12月11日路线 老虎岭--北门关--锦阳关

暴走团--走遍金章丘 12月11日路线   老虎岭--北门关--锦阳关



途中禁止吸烟,如若,请勿参加!


12月11日早6:45点老公用事业局门口广场集合,7点准时出发,过期不候

自愿参加 风险自担
垃圾带走 请勿吸烟
服从指挥、领队有权利临时更改路线!
温馨提示:
路线强度:中等
行程路线:70里左右
所带物品:三升左右的水、冲锋衣裤或保暖衣裤、一顿中午饭。

注:一律不准带烟火进山!



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
2、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参加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https://images.qiniu.2020.zq.sd.cn/Leadbbs/2010/12/06_180701.jpg

冬冬凌子 发表于 2010-12-6 18:08

re:沙发,好路线

沙发,好路线

狼群户外装备 发表于 2010-12-6 18:09

re:凳子,跟上!经典呀!

凳子,跟上!经典呀!

往事如梦 发表于 2010-12-6 18:30

re:没啥事就跟。

没啥事就跟。

雪林001 发表于 2010-12-6 18:38

re:经典中的经典

经典中的经典

莫言1 发表于 2010-12-6 19:13

re:这条线还没走过,跟上

这条线还没走过,跟上

莫言1 发表于 2010-12-6 19:41

re:貌似真的很经典

貌似真的很经典

倾听— 发表于 2010-12-6 20:13

re:没走过这么长的路线,不知道能不能跟上

没走过这么长的路线,不知道能不能跟上

大海的胸怀 发表于 2010-12-6 20:25

re:能跟上要跟,跟不上也要跟,革命到底不回头...

能跟上要跟,跟不上也要跟,革命到底不回头,冲啊!

奔奔 发表于 2010-12-6 21:15

re:很棒的路线,一定跟,还没走过这么长的,具...

很棒的路线,一定跟,还没走过这么长的,具有挑战性。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暴走团--走遍金章丘 12月11日路线 老虎岭--北门关--锦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