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公安分局 发表于 2013-7-4 09:21

致全市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园景区负责人的公开信

致全市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园景区负责人的公开信 各位领导: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文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逐年增加,公园景区节假日旅游高峰现象显著,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我市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园景区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做了很大的投入,实现了安全、和谐、有序的目标,在此,对长期理解、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各活动主(承)办单位、场地单位和公园景区及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为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章丘市公安局提醒各大型活动主(承)办单位、场地单位和公园景区广场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大量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安全、有序、和谐”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范围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时限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分级管理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市大型活动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许可”的工作模式进行安全许可,由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三大队负责对全市活动进行统一受理。《济南市公安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实行分级安全许可制度:(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济南市局负责实施安全许可:1、活动地点跨区、县(市)的;2、预计每场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或者参加活动的人数无法证明预计在5000人以下的;3、有中央、省市领导出席,社会著名人士、明星参加的以及涉外性活动;4、辖区分局难以独立承担安保工作,需要市局协调的;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市局安全许可的。(二)前款规定以外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各分、县(市)局负责本辖区举办的大型活动实施安全许可”。第七条规定:举办参加人数1000人以下活动的,无承办者牵头组织自发聚集的文体管理,在露天公共场所举办活动,无法证明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需要申请安全许可。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许可”的工作模式进行安全许可。”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主(承)办单位的安全职责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第七条规定:“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规定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单位的安全职责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好安全秩序。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票务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需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还要与演出举办单位签订票务销售合同,公开不同票价的座位区域及发售数量;(三)入场劵应使用专业纸张印制,并设置三种以上的防伪标识和措施;(四)背面须印制主承办或安全监管单位的相关安全提示;分日期分场次的活动需要在票面显著位置加以标示;(五)规模较大的活动须配置票套,详细说明活动的各项安全提示和入场时间、位置,必要时分区分色加以标示;(六)活动现场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验票人员和验票器材。每项活动开始前,要对现场的电子票务查验系统进行测试维护,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检票设备;(七)设立票务纠纷处置点,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事关我市稳定大局,事关企业发展和公众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警民携手,齐心协力,积极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绝对安全,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章丘做出新的贡献。                                                                                                                           章丘市公安局                                                                                                                            二O一三年七月

温柔侠 发表于 2013-7-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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