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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阔论专题] 事关电动车,山东这市发布重要通告!这样的行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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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动车违规“上楼”,在济南,有了最新执法依据:

按照最新通告,拒不听劝阻、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责任人,将被警告、罚款,直至拘留。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通告显示,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发表于 2024-2-2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楼都被一大圈燃烧弹包围着
发表于 2024-2-27 11:0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光禁止不解决,问题只会越积压越严重
发表于 2024-2-2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麻湾的小白条 发表于 2024-2-27 11:00
还是那句话,光禁止不解决,问题只会越积压越严重

确实如此,高层的根本就没地方停车充电,就算是有的可以充电,电费也贵的用不起。

点评

大多都是锂电池吧。  发表于 2024-2-27 11:35
还有电池的质量,现在自燃的大多数应该是锂电池吧  发表于 2024-2-27 11:23
发表于 2024-2-27 11:4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处处皆危险,锄地把脖子给锄了(没人信),锄把掉松了,在石头上爽一爽(下落顿停筒与木把门固实),结果锄头掉落,正好砍在脖子上,开好大一口,血直流,如仰面看,弄不好砍在脸上更惨!是偶然,但也常这样爽实木把,很危险!
发表于 2024-2-2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台政策废除电动自行车是最好的办法,恢复脚蹬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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