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手机验证码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Ƹ
ȫ
查看: 1713|回复: 7

[闲谈阔论专题] 新型城镇化未来五年路线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楼主| 发表于 2024-8-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联社7月31日讯,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

《行动计划》明确,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集约高效的工作原则。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24-8-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动计划》提出4项重大行动、19项重点任务及有关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6项任务,以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24-8-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尊重人的意愿,调动和发挥好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坚持遵循规律。立足我国国情,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城市发展规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功能定位、城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城镇化建设重点方向,积极稳妥、扎实推进,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

——坚持集约高效。在全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有效集聚各类要素,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相统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一)发展方向

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进一步拓宽城镇落户渠道,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逐步使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均等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

(二)重点任务

1.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

2.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各地区在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标准时,要增加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稳定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以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等用工紧缺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推进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4.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各地教师等人员力量。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6.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楼主| 发表于 2024-8-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就是维稳房地产,消化库存
发表于 2024-8-1 1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一下吧
发表于 2024-8-1 1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瞅准了你手里那点棺材本了,非让你拿出来买房不可,要不就强拆你
发表于 2024-8-1 1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牵腸挂肚,唯有老宅。
 楼主| 发表于 2024-8-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意味着新型城镇化又要开始了,要想城镇化,不只是农民兄弟进城,还要提供就业岗位,保障大家的生活,往后财政支出大概率会向这块倾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服务时间:9:00-17:00

帮助中心|免责声明|隐私政策|用户协议|举报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移动客户端|电子执照|论坛微信|删帖申请|章丘人论坛 ( 豫ICP备17038206号-2 )|网站地图
|网站地图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我们一直在努力 zq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