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我是章丘区小义乌市场北区F3-1的业主宋庆霞,F3-1是沿街商铺,在我商铺的西边建设了金田商务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山东金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章丘市第二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由于该项目需要在我商铺附近盖地下一层、二层车库,开挖基坑达6到7米深的地槽。现在该项目施工后导致,我商铺门口的台阶已经发生位移,铺的砖已经裂纹,上下交错,如渔网状,路压石与路面的裂缝有好几公分。我找施工单位、找建设单位、打政府热线投诉、找信访部门。施工单位答复是依法、依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的可笑答复是“下雨下的”,难道章丘以前没下过雨?政府热线还是建设单位回复,所以也是如此“下雨下的”。我就想问一下,都是合法设计、合法施工怎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谁来管这个问题?挖的基坑离我外墙的距离有多远?尊敬的公安部门领导,我这是财产损失吧,可以报警吗?你们能给管不?前期我们业主把车停在路上施工围挡跟前,二所民警很快出警给业主打电话非让挪车,业主推倒几片围挡,按故意毁财,把业主全部拘留。请问,我们买的房子成了这样,是财产损失吧?我们报警你们受理吗?联系电话:1370641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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