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农民,乡村振兴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我非常关注的。 关于乡村振兴,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的福利和政策支持。 今晚无事,泡一壶茶,与大家说说我最近关注到的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事。 --- --- --- 章丘根据国、省两级的意见和推进部署,划定了三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三涧溪片区,埠村、曹范。 实验任务有6个: 1、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体系。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 3、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4、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5、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6、探索相关配套政策。 --- --- ---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这里面有很多有助于乡村振兴,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完善农村配套设施,减少城乡生活水平差距的利好消息。 但是抛开大部分农民自己决定不了的事,其中第一个实验任务有几点需要我们农民自己注意: 1、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的,实施有偿使用制度,充分盘活闲置宅基地。 3、推进“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宅基地规范有序退出。鼓励引导随子女入城老年人、常年闲置危房所有者等自愿有偿退出。 4、建立农村综合产权转让退出审批服务中心,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引导包括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内的农村产权入市交易。 5、鼓励宅基地连片退出、房屋使用权整村流转,提升开发利用效率。 --- --- --- 稍微总结一下: 1、宅基地“三权分置”,其中使用权可以交易,并受法律保护。 ①对于城镇居民想去农村买个小院的人来说,通过购买使用权,可以实现,且合法。 ②对于有空宅子不住,又想卖钱的农民来说,可以交易使用权。 ③让城镇居民去农村建设、翻新、改造,可以增加资金流动和市场内需。 2、一户多宅和非集体成员持有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即将成为历史。 ①能分户的分户;不能分户的和不是村集体成员的,只能期待补偿政策比较友好。 ②面积超标的,应该是要给村里交钱。 ③腾出来的,多出来的指标,大概率不会重新分配,而是入市交易。 3、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①彻底离开农村。 ②进城买房。 --- --- --- 任何国家政策落地的过程,都是国家和地方博弈的过程,能够先实验,说明国家这次也很慎重。 希望广大农民同胞,面对自己手里仅剩不多的,可以自己选择的权利,也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另外, 还有宅基地的农民们,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共同讨论一下。
本帖最后由 杠二小靑年 于 2023-10-26 15: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