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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阔论专题] 博人眼球类的网络谣言案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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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2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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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案例

案例:2024年1月,济南网安在网上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济南一网民为吸引流量以便推广业务,使用移花接木手段,编造他人结婚时使用豪华车队的谣言信息,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章丘公安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二、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以案释法

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等的目的,使用移花接木、张冠李戴、AI合成等手段,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谣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四、济南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践行正能量。公安机关将依法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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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7-22 1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7-22 1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关注某西瓜,他身份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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