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全区将大力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全年。 二、集中整治范围:主城区(明水、双山街道)东至胡山大街(延伸至胜利街)、西至清照大街(延伸至绣源东街)、南至大学路(延伸至旭升街)、北至龙泉路(延伸至赭山南路);其他16个街道(镇)驻地及辖区主要交通干线。 三、集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设广告、乱摆杂物、垃圾死角等事项。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带头执行《通告》要求,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整治。临街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市容整洁、包设施完好、包秩序良好、包绿化美观),保持责任区域干净整洁。请广大市民不要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要乱扔垃圾杂物,不要随意摆摊设点,自觉入驻便民疏导点、潮汐疏导点规范经营,并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执行上述规定,无理取闹或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章丘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