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纪委监委统计,今年1-5月,市本级共收到检控类**举报3453件,其中80%是针对乡科级以下特别是村居干部。 “老虎”、“苍蝇”一起打!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这句通俗易懂的话铿锵有力,亮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行动策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2017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7起,处理10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3起224人次;2018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51起,处理16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4人,组织处理784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 近两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拍蝇”力度,探索有效管用的招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提供纪律保障。综合近两年我市通报的相关案例,记者日前梳理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种“蝇贪”危害类型,以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以案明纪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己,恪守各项纪律规定。 ○**侵占要不得 从近两年查处的“蝇贪”案件来看,“栽倒”的大部分村支书或村主任在资金使用、土地承包等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挪用、侵占、私分公款等问题—— 2017年4月,平阴县纪委通报了玫瑰镇焦庄村原村委会主任焦学敏虚报冒领救助款问题。焦学敏任焦庄村村主任期间,在2008年至2009年协助政府经办“我的兄弟姐妹百户安居工程”救助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救助款16000元,用于翻盖个人房屋。2016年10月,焦学敏受到**一年处分。 2017年8月,商河县纪委通报了龙桑寺镇大王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彩祥虚报冒领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偿款、侵吞低保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张彩祥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亲属名义虚报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偿款51317.07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张彩祥截留侵吞本村3名村民的低保款33559.4元,并占为己有。张彩祥受到**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济阳县纪委通报了太平镇老肖村党支部原书记肖加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承包费和虚报冒领占地补偿款问题。2005年至2014年,肖加全利用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将集体收入1.08万元坐收坐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承包费0.1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占地补偿款1.23万元,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列支20.66万元。2017年3月,肖加全受到**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吃拿卡要最可恨 基层直接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组织机构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多发地”。比如村民委员会,掌握着村民集体财产,扶贫对象、补贴发放、低保办理、土地征收等。有一些干部便起了“歪心”,利用自己掌握的集体公共事务权力竟敢直接向群众索贿—— 2017年4月,槐荫区纪委对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经查,兴福街道小饮马庄村原村委会委员桂爱强,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利用负责村集体工程款结算的职务便利,向施工方负责人索要价值26万元的房产一套。2017年3月,槐荫区纪委给予桂爱强**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平阴县纪委通报了东阿镇原残联办公室主任闫立平、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凡华骗取残疾人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闫立平担任东阿镇残联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申报、发放残疾人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5000元;伙同刘凡华骗取、侵吞公共财物共计25710元,闫立平个人实得5710元,刘凡华个人实得20000元。2016年10月,闫立平、刘凡华二人受到**处分。闫立平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12月,闫立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假公济私跑不掉 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常见的腐败手段,相较于“简单粗暴”的“一锅端”,采取蚂蚁搬家式的“蚕食”手法似乎只是小恶,然而时间长了会让“微腐败”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2018年5月,济阳县纪委通报了县科技局办公室机关工勤人员王某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王某利用为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的便利条件,以购买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耗材的名义,用公款从济阳县统一银座超市购买购物卡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购物卡金额共计6730元。2018年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017年12月,商河县纪委通报了沙河镇西排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翟瑞新将村集体资金占为己有、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偿款等问题。2012年9月,翟瑞新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缴纳的土地承包款10000元占为己有。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翟瑞新未将村委会收到的灌溉用电线路管理费13493.9元记入村集体账目,将其中4700元用于村务支出、8793.9元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6年,翟瑞新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62.5元,为村民翟某刚、翟某江、翟某轩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266.25元。翟瑞新受到**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4月,市纪委通报了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夏涛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夏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共计7690000元,用于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利15203元。2018年2月,夏涛受到**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规操作触“红线” 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违规操作,损害了群众利益—— 2018年4月,市纪委通报了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北胡居党支部书记罗振贵、党支部副书记赵文新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罗振贵、赵文新在向工商业户发放拆迁专项补偿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中2户超标准领取补偿款共计267961.78元,并违规将该专项补偿款支付给其他拆迁项目58495元。2017年12月,罗振贵、赵文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8月,商河县纪委通报了韩庙镇卫生院院长亓加军履职不力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韩庙镇卫生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规收取305名患者出院当日床位费3050元、42名患者床单费210元,合计326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韩庙镇卫生院院长亓加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工作履职不到位,对卫生院存在的违法行为不纠正不制止。亓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5月,平阴县纪委通报了孝直镇孝直村原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长兴违规乱收费问题。2014年3月,王长兴兼任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孝直镇工作站站长时,以公司收取网络改造费用为由,骗取孝直村村两委同意,违规向孝直村村民收取网络改造费共计59400元。王长兴被网络公司免去站长职务后,于2016年6月将其违规收取的网络改造费用全部退还给村民。2017年11月,王长兴受到**一年处分。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应有之义。”日前,在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程德智指出,要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维护民利解难题。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落实市委“八问”“八改”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在联系群众上更加紧密。积极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活动”,落实纪检监察**“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制度,集中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更加有力。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要在推动基层减负上更有作为。严格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省委“工作落实年”、市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活动要求,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冷硬横推、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过度留痕、文山会海、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在基层的表现形式、内在特点,严肃执纪问责,打通“中梗阻”,破除“隔离墙”,让党的政策更好地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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