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安全顺利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省公安厅制定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二条措施,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12条措施
01 依法严打涉重大项目突出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影响投融资安全的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保障金融资本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保护重大项目创新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恶意阻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危害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加强舆情信息巡查管控,严厉打击网上恶意造谣、污蔑诋毁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追赃”,重大案件由省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 02 加强涉重大项目矛盾风险排查化解 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辅警进项目、进企业,围绕用地、用工、资金、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风险,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03 加强重大项目治安秩序维护 指导重大项目落实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健全制度规范,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科学布建视频监控,加强内保力量业务培训,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依托警务室、警务站等治安防控支点,加强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及周边社会面常态化巡逻防控,建立警情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报警求助,及时开展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04 加强重大项目公共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焦化工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流通等重点环节,聚焦道路交通运输重点车辆、路段、时段等要素,开展全过程、闭环式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05 加强重大项目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 加强对重大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监测巡查,指导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加强情报线索搜集研判,严厉打击危害重大项目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06 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健全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重大项目正常建设和生产活动的影响。 07 提升重大项目公安行政审批效率 推进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省一网通办门户对接,实现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办。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实现当天办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优化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评估流程,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提前参与评估,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组织方案审核。提升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效率,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08 服务重大项目人才引进和员工招聘 优化户籍服务,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精简落户手续,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批量快速办理员工居住证等证件。推进出生登记、购房迁入、投靠迁入等高频户籍业务“不见面”办理。为重大项目中外人员出境入境和在鲁停留居留提供便利服务。 09 助力重大项目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优化重大项目交通评估和组织规划,合理设置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等设施,保障道路环境安全畅通。涉及重大项目紧急运输的,点对点提供交通保障,确保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畅通运输。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优化城市配送通行码管理,提升货运物流通行效率。 10 优化重大项目公安政务服务 推行“一网通办”,升级“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开设“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推进涉企服务全程网办;新增“公安惠企政策直达”功能,集中发布涉重大项目政策举措,提升政策兑现便利度。推行“一窗通办”,在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通办窗口,一窗办理跨警种业务。通过设立警务工作站、提供预约服务等方式,推动公安服务进驻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提供多警种一站式服务。 11 建立重大项目分级联系服务机制 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全要素服务,建立各级公安机关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警种部门、辖区派出所包靠责任制,逐级列明联系的具体项目和服务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走访交流,对接发展所需,提供精准服务,协调解决问题。加强与发改委、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共享重大项目基础信息、建设进度、服务诉求和问题线索,开展会商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12 建立警企关系清单和服务考评机制 制定“亲清”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明确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走访调研、服务管理等与企业工作交往中的底线红线和纪律要求。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查纠整改、追责问责。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工作成效纳入市级公安机关综合评价,科学评估实际效果,及时改进工作措施。 信息来源:山东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