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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反映产权证证载面积大小问题 产权证面积以章丘区具有专业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住房维修资金如何交存、何时交存、如何使用等问题 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0]65号)及《章丘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规定》(章房管字[2011]14号),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由住户自行到区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交存,收费标准为带电梯房屋主房和配套房每平方米120元;不带电梯房屋住房和配套房每平方米60元。 为方便住户、提高办理效率,经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沟通协调,由各镇街组织代收、代办,集中交存,然后由镇街、村居下发维修资金办公室正式发票;具体使用按照两个《规定》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三、群众反映的免交物业费问题 安置房交房后,住户享受物业服务,应当交纳费用,这既是责权对等的体现,也是《物业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为使住户回迁后能及时享受物业服务,镇街和村居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提前介入进行经营管理。按照章丘市《关于规范理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章价发[2014]11号)规定,三星级物业管理标准收费为0.7元/平方米/月,另加电梯维护运行服务费0.25元/平方米/月、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服务费0.15元/平方米/月,共计1.1元/平方米/月。为更大程度让利于民,经镇街、村委与物业公司协商具体交费标准按照1元/平方米/月收取。在住户入住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与村居共同决定继续委托或另行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四、关于办理大产权证问题 区委、区政府决定免费为安置户办理国有出让大产权证,住户可以参照普通商品住宅房屋,在下发产权证两年后直接进行市场交易,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费用。经测算,按照现行我区土地出让价均不低于200万元/亩,容积率按1.6计算,每平方米土地成本为2000元,每户按100平方米计算,可享受20万元的政策红利。全区安置房90000套,最终政府仅该项支出为180亿元,充分体现政府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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