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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七夕节(8月22日)是结婚登记高峰日,为满足广大群众对美满婚姻的期盼和追求,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为了让新人们在当天实现一次办好,大家可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登陆“山东省民政厅官网—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进行预约,提前录入个人信息进行材料预审。预约网址:http://103.239.154.243:8090/marry/ 或者通过“爱山东”手机App进行网络预约。工作人员会及时为网上预约的新人进行材料预审。对材料上传不齐、不正确的,会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当事人,温馨提醒及时补齐。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③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③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③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温馨提示:当事人可通过下载爱山东APP实现无纸质证件办理。申请电子证件流程:下载爱山东APP-------我的--------我的证照---------证照申领-------公安------所需证件 0531--81295727;0531--83236577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五楼西区婚姻登记处 章丘区新政务服务大厅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 (信息来源:章丘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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