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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子曰:靠!

[闲谈阔论专题] 崇州通报“女孩被狗咬伤”:伤人犬只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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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8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麻湾的小白条 发表于 2023-10-18 07:16
先声明,绝非崇洋媚外,绝非崇洋媚外,绝非崇洋媚外。
在美帝,但凡合法养狗,必须强制购买保额10万美元的 ...

印度就是地摊子国家
发表于 2023-10-18 22:5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麻湾的小白条 发表于 2023-10-18 07:16
先声明,绝非崇洋媚外,绝非崇洋媚外,绝非崇洋媚外。
在美帝,但凡合法养狗,必须强制购买保额10万美元的保险,一旦自己的狗惹了事,能保证受害者获得赔偿。
对所养犬只管理不善,包括遛狗不栓绳,造成犬只伤人,杀人,犬只可以当场击杀,狗主人要被逮捕收监,被控重罪,最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控谋杀罪。
法家有云:轻罪重罚,那么百姓连轻罪都不敢触犯,重罪自然更不敢触犯。
对比印度,我说的是印度,印度,印度,某个饭店老板娘的狗咬人后,理直气壮的放话伤者没她的狗值钱,信不信一百万取了伤者的命。

违法代价太低
发表于 2023-10-18 23:3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18 23:5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狗必须登记,必须拴绳,咬人必须严惩。讨厌一些养狗的,拿着狗比他爹他娘都亲
发表于 2023-10-19 00:2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3-10-19 02:2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23-10-19 05:5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执着78 发表于 2023-10-18 23:53
养狗必须登记,必须拴绳,咬人必须严惩。讨厌一些养狗的,拿着狗比他爹他娘都亲

这种玩意(不应该算人了)还不少!
发表于 2023-10-19 06:2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眼 发表于 2023-10-19 02:20
这女的该死,管狗主人啥事

看清楚再评论,狗咬的是女童
发表于 2023-10-19 07:2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19 07:5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步赭山 发表于 2023-10-18 07:51
zf若拿出管理路边商贩的力度管理街上不栓绳的狗,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不只是事后的同情和指责。

剥皮实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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